外國公司在台設立分公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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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階段 |
名稱預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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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公司名稱2-3個
D. 填寫分公司設立資料表 <----(一定要寫) E. 台灣分公司設立地址租賃合約書(影本一份) F. 台灣分公司設立地址房屋稅單(影本一份) G. 港澳人士應補件資料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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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階段 |
送經濟部(審查時間約2星期) 如有港澳人士出身地在大陸地區需要再轉送陸委會審查時間會再延長1個月 (審查期間如有需要補正資料需要及時補正,未補正資料會被退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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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階段 |
經濟部核發補正公文(審查時間約2星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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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代表人要入境台灣辦理 |
A. 開公司籌備處帳戶 |
I.負責人入境開公司籌備處帳戶 II.負責人如為港澳人士入境四小時線上申請【中華民國統一證號基資表】 所需資料: 1. 名稱預查核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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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匯入營運資金並結匯 |
一定要由母公司從海外母公司帳戶匯入台灣分公司籌備處帳戶 1. 匯入匯款通知書(正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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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會計師查核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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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階段 |
營業登記(時間約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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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要入境台灣辦理 |
A. 國稅局營業登記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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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階段 |
其他事項(時間約1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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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要入境台灣辦理 |
A. 變更銀行戶名 (代表人親自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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