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問題 請直接與專員 潘小姐聯絡 02-8925-6666分機20

 應於規定期限內申報銷售額,並繳納營業稅;未購發票或無營業亦需申報,違反者罰滯報金及怠報金。 

. 作廢發票之收執聯及扣抵聯,要訂在同張發票存根聯上,以避免發生漏報有效發票之銷售額。

     若因而疏忽漏報,除補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開立發票應逐筆開立,勿預留空白,以免發生漏報銷售額。若有漏報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進項憑證若以影本申報抵扣時,應檢查是否有重覆扣抵。若重覆扣抵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勿取得虛設行號或非實際交易對象開立之發票作為進項憑證。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有進貨退出或折讓,應於發生之當期申報,漏報除補繳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收銀機油墨時常添加,以避免開立發票因油墨不清或漏蓋統一發票專用而受罰。違反者可罰1500-15000元。 

. 開立發票給營業人,勿忘記填寫買受人名稱,地址及統一編號。 

. 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進項憑證,不可申報扣抵,例小汽車之進項憑證,除補本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 公司出售動產(例汽車)或不動產(房屋)皆需開立統一發票,除補繳稅外尚需罰款本稅1-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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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罰款 發票開立、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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